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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族人們的風俗習慣
苗族的服飾在各地各有其特點。黔西北、滇東北的苗族男子穿帶有花紋的麻布衣服,肩披織有幾何圖案的羊毛氈;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對襟或左大襟的短衣。下穿長褲,束大腰帶,頭纏青色長巾,冬天腳上多纏裹綁腿。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長發,挽椎髻于頭頂,插木梳或發針,戴耳環、手鐲、項圈等飾物。至清代末期,他們已不再蓄發挽椎髻,有的改梳長辮子。各地區苗族婦女服飾差異較大,式樣約幾十種之多,但大多數地區婦女穿大領對襟短衣和長短不同的百褶裙,有的長及腳面,有的短至腿根,僅七、八寸長。湘西,貴州松桃、凱里,廣西大苗山,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區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,下著寬腳褲。
湘西苗族的上衣無領,衣袖和褲腳繡有寬大花邊,頭纏格子布或青布頭巾,戴耳環、項圈、手鐲等飾物。苗族婦女的頭飾式樣繁多,挽髻于頭頂,配上各種式樣的包頭帕,有的包成尖頂、圓頂,有的把頭發繞在支架上高豎于頭頂上,別具風格。她們的盛裝以黔東南獨具特色,把銀飾釘在衣服上成“銀衣”,頭上戴著形如牛角的.銀質頭飾,高達尺余。
黔東南、湘西、海南島和廣西融水的苗族,主食大米,也有玉米、紅薯、小米等雜糧;黔西北,川南,滇東北的苗族,則以玉米、土豆、蕎子、燕麥等主食。黔東南地區的苗族把糯米飯和蔬菜一起封存壇內,一、二個月后再取食的醅菜,是一種特具風味的酸腌菜。飲酒的嗜好十分普遍,凡遇婚喪、節日或親友來訪,都用酒招待賓客。
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別。黔東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樓房。樓房一般為兩層,建筑形式多為“吊腳樓”(即按山坡斜度豎樁,在樁上建筑),屋頂為雙斜面。頂棚上層貯藏糧食、雜物,吊腳樓下堆放雜物或圈養牲畜。湘西和貴州松桃等地,采用木質結構、雙斜面瓦頂或草頂平房,每幢3~5間,“偏廈”作灶房或牲口圈。
過去,地主或富裕人家還筑有庭院,并砌高墻或石碉圍護。云南文山地區苗族居民住宅的墻壁多用竹條編織、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,屋頂為平形草頂。昭通地區的苗族居民多裝權權房”,即一種用幾根樹干交叉搭糊,蓋上茅草,用樹枝或竹子編織、糊泥作墻的房屋。一般隔為兩間,人畜各一。海南島苗族住的是長而窄的茅草房,三間一幢,屋檐較長,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。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墻草頂或瓦頂的房屋。
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,財產由男子繼承,主婦在家庭中享有較多的權力和地位。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養。有的地區,有父子連名的習慣,子名在前,父名在后,平時都只呼本名,不連父名。
由于受漢族宗法封建的影響,有的制定字輩、建立宗祠、修纂家譜。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較自由,男女青年通過“游方”(黔東南)、“坐寨”(廣西融水)、“踩月亮”(云南文山、楚雄)、“跳花”(黔中、黔西)、“會姑娘”(湘西)等社交活動,自由對歌,戀愛成婚。
云南楚雄等地有“姑娘房”制度,以便擇配良偶。也有父母包辦婚姻的,一般通過親友撮合,講門當戶對。苗族婦女有婚后“不落夫家”的習俗,特別在黔東南至今仍有保留。有的地區苗族還有“還姑娘”、“轉房”、“妻姊妹婚”等習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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