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業單位筆試統考科目為《公共基礎知識》。專業知識科目加試按專業技術崗位類別確定,其中教師崗位為《教育基本理論》(包括教育心理學、教育學、教材教法、教育法律法規等);衛生崗位為《衛生公共知識》(包括醫學基礎理論、衛生法律法規等)。具體的考試科目會在公告中有所體現,不同的崗位加試科目不同。具體的情況建議您咨詢報考單位。
祝您考試順利。
2016-05-21
教育法律法規。公共基礎知識。題型和普通的考試一樣。
事業單位筆試統考科目為《公共基礎知識》。專業知識科目加試按專業技術崗位類別確定,其中教師崗位為《教育基本理論》(包括教育心理學、教育學、教材教法、教育法律法規等);衛生崗位為《衛生公共知識》(包括醫學基礎理論、衛生法律法規等)。具體的考試科目會在公告中有所體現,不同的崗位加試科目不同。具體的情況建議您咨詢報考單位。
祝您考試順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