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下使我們班的男一號白同學寫在作業本上的對于《童趣》的`解釋。
(絕對真實!)
正確解釋:
余憶童稚時,能張目對日,明察秋毫,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,故時有物外之趣。
夏蚊成雷,私擬作群鶴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則或千或百,果然鶴也;昂首觀之,項為之強。又留蚊于素帳中,徐噴以煙,使之沖煙而飛鳴,作青云白鶴觀,果如鶴唳云端,為之怡然稱快。
余常于土墻凹凸處,花臺小草叢雜處,蹲其身,使與臺齊;定神細視,以叢草為林,以蟲蚊為獸,以土礫凸者為丘,凹者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一日,見二蟲斗草間,觀之,興正濃,忽有龐然大物,拔山倒樹而來,蓋一癩蝦蟆,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覺呀然一驚。神定,捉蝦蟆,鞭數十,驅之別院。
驚人的解釋:
從前有一個叫余的小孩,他能掙著眼仔細觀察太陽,見到小東西必然要拿在手里玩。
夏天的文字就像雷電一樣,余把自己想作一只鶴在空中飛舞。想著想著,天空中就有了成百上千個余。余又把蚊子關在帳篷里,慢慢地噴毒氣,弄得蚊子的脖子都僵硬了。折磨它們我很高興。
我經常在土里和草里玩,我和石臺一樣高,蟲子和螞蟻就是野獸。草就是大樹。
有一次我在看兩只蟲子打草,突然來了一個大東西,是個癩蛤蟆,它把蟲子給吃了。我被父母捉起來,打了幾十鞭子,驅逐到了別的院子。